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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南】
目前,国内银行的个人汇兑业务主要采取电子汇兑的方式,又称个人电子汇兑业务、个人电子汇款业务。
个人电子汇兑业务有四种汇款方式,即:现金到现金、现金到账户、账户到现金、账户到账户。
• 办理条件和注意事项:
1、汇款人办理业务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汇出地和汇入地必须是兴业银行公布的已开办个人电子汇款业务的城市。
(2)汇款人提供的收款账户未冻结、挂失和销户。
(3)在收款人未收到款项之前,汇款人不得将汇款账户销户。
2、本业务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以上的汇款统一收取50元手续费,5000元以下按每笔汇款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较高不超过50元,不足1元的收取1元。
3、一般系统内汇款可在24小时内到账,如遇**或节假日顺延。
4、汇款人因提供的收款账户、户名有误,或收款账户已冻结、挂失和销户,导致汇款不能入账时,汇款人应到原办理汇款的经营机构办理全额退汇手续。
5、如汇款人提供的收款账户、户名有误,导致汇入他人账户,在汇款未解付的情况下,方可办理退汇;如汇款已解付,即使收款人尚未支取,汇款人也不得办理退汇。
6、收款人只能查询汇款是否到账;汇款人可到原办理汇款的经营机构查询汇款是否到账或未能正常入账的原因。查询时,汇款人应出示汇款凭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兴业银行要求填写有关业务资料。